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真正发挥资助育人功能,结合《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文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对于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筹划,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在内的认定小组。同时,各班在文件要求下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确保了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
学院党委副书记张芳芳带领全体辅导员老师解读文件要求、细化评定流程,做到年级审核标准统一、评定流程一致。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向全体学生解读了依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潍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潍院政字〔2019〕73号文件)、《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潍院办字〔2021〕20号)。对认定程序、认定标准进行了具体说明。按照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分级打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透明、有序推进,并强调在认定过程中和材料提交中的注意事项,建立合理有效的反馈举报机制。
最后,各位辅导员老师再次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公平公正,结合学生真实情况合理合规的进行申请和评定。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强化资助育人成效的同时,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了学院的关爱和支持。今后,学院将继续坚持以学生为本,深入落实资助育人政策,切实为学生办实事,助力学生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