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根据学校2023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要求,结合学院具体工作情况,文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于10月7日上午10:00在6310党团活动室举行“2023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的答辩会。
01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评选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位于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均位于前15%(含15%)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
(五)具有较强的意志力、沟通力、变通力、学习力、人格魅力。
02评选规划
文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负责人收到“2023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后,即刻成立“2023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院系学生联络员。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报名,对其进行初审,随后举行线下答辩,由教师评委共同打分评定,择优推荐学生。
03答辩现场
参评同学均准备充分,制作精美的PPT以进行现场答辩,展现了个人风采。答辩过程中,各位同学讲述了自己的大学经历,表达了其深耕专业,全面发展,不坠平生之志的目标与期望。
04评选现场
评审小组由文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晓静以及各位辅导员组成。学生答辩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参评同学的表现行为进行现场讨论,并采用打分制原则打分评定。最后根据得分情况推选出优秀学生。
随着最后一名同学的展示结束,本次“2023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答辩圆满落幕。本次答辩现场井然有序、精彩纷呈,充分展现了文史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优秀学子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