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计划
专业名称 | 可接收名额 | 已接收名额 | 剩余名额 | 接受专业类别 | 高考选科目要求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30 | 30 | 0 | 文理兼收 | 无 |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 |
历史学 | 12 | 11 | 1 | 文理兼收 | 无 |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 |
旅游管理 (普本) | 12 | 0 | 12 | 文理兼收 | 无 |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8 | 1 | 7 | 文理兼收 | 无 |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 |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之要求。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三、选拔考核
1.提出申请
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
2.组织考核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免考核录取,不受名额限制,但是占用总名额。
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转入学院当年招生专业人数的 20%以上,则组织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择优录取。组织笔试按照《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全程录像备查,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4年。
专业 | 考核科目 | 考核方式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 笔试+面试 | |
历史学 |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 | 笔试+面试 | |
旅游管理(普本) |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 笔试+面试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 笔试+面试 |
3.公示
经过考核,成绩优异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复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有异议,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4.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学校印发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学籍管理
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移交接收学院管理。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应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
五、学业课程管理
1.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一年级学生要 继续在原专业完成该学期选定的课程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否则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无效。
2.课程置换规则
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 号)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