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素妍,女,原昌潍师专中文系71级2班毕业生。现在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工作,任调研员。
1971年,我被首批推荐到潍坊师专上学。在短短两年半的时间里,主要学习了文艺理论、现代汉语、现代文学、古典文学等专业课程,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其间,学校还组织我们以大量的时间到社会上去体验生活,锻炼自己。对每一次活动,我都是全身心地投入,自觉受益匪浅。特别令我终生难忘的是,在入学的第二年学校将我培养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73年8月,我被分配到山东省公安厅,自此在公安厅办公室长期从事文秘工作。收发管理文件,传送流转批件,监管公安厅印章,指导、从事公安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行文等等。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后负责办公室党务、政务及干警思想工作;分管秘书、档案等业务。事虽繁杂,但责任重大,所以一直兢兢业业,从未懈怠。交流到省交警总队后,直接参与了总队机关档案室、阅览室、荣誉室等部门的组建和《规章制度汇编》、《齐鲁交警20年》、《山东省志·公安志》等资料的编写工作。
38年来,不论在什么岗位上,自己都能爱岗敬业,认真,扎实,恪尽职守,以无私的付出换来一定的成绩。从事公安保密工作期间,省公安厅被评为全省、省直机关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分管档案管理工作期间,厅档案馆率先进入省直机关一等管理水平并被评为先进单位;抓县级公安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时,解决了许多县市的“麻袋”档案、“抽屉”档案问题,5年内全部实现了县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并有多数已达一等管理水平;在交警总队直接参与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连续十年被评为厅机关第一名。上级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工作也予以充分肯定,先后担任过正副科级、副处级领导,1997年4月被提为正处级侦察员(调研员),后被公安部授予三级警监警衔,跨入了高级警官的行列,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同时,组织上也给予我许多荣誉:曾被评为全国、全省及省直机关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2005年,被评为“十六大”以来的优秀党员,一年一度的考核评比中多次被评为厅机关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受到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