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军,男,1966年3月生,汉族,山东省五莲县人,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昌潍师专中国语言文学系,并以优异成绩分配至五莲县高泽中学任教。1990年后历任五莲县工艺品公司秘书、政工科长,五莲县委农村工作部秘书,县农业委员会秘书、团委书记,县纪委办公室秘书、宣教调研室主任,五莲县汪湖镇党委副书记,日照市纪委办公室正科级检查员、副主任、主任,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在中央纪委办公厅帮助工作。工作之余注重自身的学习与深造,于1995年8月考取山东省干部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得本科学历。2008年9月完成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现任日照市纪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期间,前期主要从事综合文字、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先后在市以上报刊发表各类新闻稿件300余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100余篇,其中获各级奖励30余篇,《五莲县政务公开气象新》一稿获1997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好新闻一等奖;起草各类领导讲话、总结报告、典型材料等综合文字材料1300余篇。1999年调日照市纪委从事文字工作后,上报中纪委、省纪委信息1500余篇,被中纪委采用100余篇,省纪委采用360余篇,2001年、2002年市纪委被中纪委采用信息条数连续两年列全省第一位,日照市纪委监察局连续三年获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中央纪委办公厅帮助工作期间,编发每日情况、纪检监察信息、反腐败工作信息等各类情况88期20余万字,编写的《一些地方反映公款吃喝歪风抬头》、《一些地方反映公车私用社会影响恶劣》、《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屡禁不止》等综合性报告得到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的关注,吴官正、李至伦、刘锡荣、马馼等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参加了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简报组的工作,高质量完成了简报编写任务,受到中纪委办公厅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担任日照市纪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以来,坚持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准确定位、积极作为,立足协调服务,强抓内部管理,保障委局机关优质高效运转,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步,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先后获得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大众日报》优秀通讯员称号、全省纪检监察先进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信息工作者称号。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多次获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