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1956年11月生于山东省寿光县。1974年知青下乡,1975年入党。1983年至1986年在昌潍师专中文系干部专修科学习毕业。曾任寿光县供销社办事员,中共寿光县委宣传部干事,共青团昌潍地委秘书,中共昌潍地委办公室秘书,中共潍坊市委研究室科长,共青团潍坊市委书记,中共诸城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诸城市委书记、市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中共潍坊市委常委兼诸城市委书记、诸城市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中共山东省菏泽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菏泽行署专员,菏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8年2月任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是中国共产党第17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山东省第八届、九届省委委员。
陈光同志是我国农业产业化最早的倡导人和实践者。是我国中小企业改革的积极探索者。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后,他根据中央要求和诸城实际,提出了“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思路,并率先进行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中小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引起了国内外关注。山东省连续三年召开县域企业改革会推广诸城做法,国务院九部委联合调查组对诸城进行调查,结论是“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陈光同志离开潍坊后长期在欠发达地区工作,担任菏泽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十一年。担任省长助理后,协助省长分管体制改革、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2008年四川地震后,任山东省援川前线总指挥在四川指挥救灾,后任山东省支援四川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兼任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他是中组部表彰的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之一,是中组部重点宣传的百名人民好公仆之一,是国家科委表彰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个人。